福州市公安局關于對“低慢小”航空器等飛行活動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的通告
為保障左海·2025福州馬拉松賽事期間空中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決定在賽事舉辦期間,對我市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上方有關空域的“低慢小”航空器等飛行活動采取臨時性行政措施。現將相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時間
2025年12月14日7時至賽事結束。
二、管制區域
(一)馬拉松賽事起點:東起海底支路、西至廣達路、北起古田路、南至廣場南路(以上均含本路)所組成的合圍區域。
(二)馬拉松賽事終點:東起會展東路、西至會展西路、北起浦下洲路、南至南江濱西大道(以上均含本路)所組成的合圍區域。
(三)全程馬拉松賽道沿線路段(五一廣場-古田路-五一北路-東街-楊橋東路-南后街-澳門路-道山路-通湖路-楊橋東路-白馬北路-延平路-學軍路-八一七中路-下杭路-隆平路-支前路-江濱西大道-西河公園-解放大橋-倉前路-上渡路-閩江大道-西尤溪洲路-橫江路-閩江大道-上渡路-倉前路-南江濱西大道)上方空域。
(四)半程馬拉松賽道沿線路段(五一廣場-古田路-五一北路-東街-楊橋東路-南后街-澳門路-道山路-通湖路-楊橋東路-白馬北路-延平路-學軍路-八一七中路-下杭路-隆平路-支前路-江濱西大道-臺江路-江七路-江濱中大道-解放大橋-南江濱西大道-浦下洲路)上方空域。
三、管制對象
輕型和超輕型飛機、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飄物。
四、管控措施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依法批準,不得在以上管制區域內實施“低慢小”航空器飛行活動和孔明燈、大型風箏等空飄物放飛行為。
(二)在上述行政區域內確需使用“低慢小”航空器進行轉播、航拍、警務等飛行活動和放飛空飄物的,應當依法經負責重大活動空中安全的機構或部門同意。
(三)對違規飛行行為,妨礙公共安全的,公安機關將聯合民航等有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管理暫行條例》等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由此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特此通告。
福州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1日
來源:福州公安微信公眾號
編輯:黃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