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切實維護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福州市場監管部門面向全市各養老服務機構發布規范養老服務機構價格行為提醒。
嚴格執行明碼標價規定。各養老機構應按規定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相關資質、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和監督電話等信息,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服務、不得以任何名義向老年人及其家屬收取未公示的費用,如“材料費”“管理費”“用品費”等。
伙食費、代辦服務費等非基本養老服務項目,根據服務對象的實際消費情況,據實結算。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要嚴格執行政府養老收費政策以及各級發改部門確定的床位費、護理費收費標準,按標準配備房內設施及提供護理服務。不得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分解項目收費、重復收費、擴大范圍收費、不按規定提供服務收費、改變收費頻次和計費方式。
禁止各種價格違法行為。不得在提供服務時,使用欺騙性、誤導性的語言、文字、數字、圖片或者視頻等標示價格以及其他價格信息。不得相互串通,操縱養老服務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養老服務收費標準過高上漲。不得提供虛假、模糊收費標示誤導老年人入住,或以低價招攬老年人,再加價收費欺騙、誘導消費者。
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養老機構價格行為的抽查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改正、群眾反映強烈的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將依法查處,也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對養老服務行業的收費行為進行監督,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林昱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