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是傳統年俗,福州哪些地方、哪個時段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福州市對燃放煙花爆竹有哪些要求?27日,市公安局劃定全市禁放區域、限放區域,明確燃放時間和品種規格等,提醒市民遵照執行。
全市禁放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煙臺山、鼓嶺等歷史文化街區、歷史文化風貌區和歷史建筑群保護范圍內;建(構)筑物內,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軌道交通設施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加油站、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其周邊100米范圍內;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橋、立交橋、人行天橋、隧道及地下通道;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養)老院、圖書館、檔案館、博物館;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風景名勝區和林地、公共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馬尾區、長樂區、福清市、連江縣轄區內涉及機場凈空保護區范圍;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確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地點。
五區限放區域: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不含宦溪鎮、壽山鄉、日溪鄉)、馬尾區(不含亭江鎮、瑯岐鎮)。
限放區域允許燃放時間:除夕、正月初一全天,農歷臘月二十四、正月初二至初六、正月十五6時至22時,其他時間禁止燃放。
限放區域限放品種、規格:限制燃放區限燃200響(含200響)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
警方表示,一旦違反規定,公安機關將依法責令改正,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若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需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市民群眾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可以撥打110、12345或所在地鄉鎮(街道)舉報電話。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翁彬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