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經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主席團第三次會議研究決定,市十六屆人大四次會議收到的14件10名及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將全部交市人大常委會研究辦理。
這14件議案是:傅天龍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林長制條例》的議案,黃巖平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物業小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管理規定》的議案,鄭書鴻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訂《福州市地下熱水(溫泉)管理辦法》的議案,鄭書鴻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修訂《福州市氣象探測環境和設施保護規定》的議案,鄭書鴻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華僑權益保護條例》的議案,穆秀鰲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氣象災害防御重點單位管理條例》的議案,何青華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的議案,陳勇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低碳發展促進條例》的議案,陳長欽等14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緊密型醫聯體促進條例》的議案,陳長欽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船政文化史跡保護條例》的議案,陳長欽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地方特色農產品保護發展條例》的議案,陳長欽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議案,吳芬等10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無障礙環境建設與管理辦法》的議案,施華明等11名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福州市防臺風條例》的議案。
來源:福州日報
編輯:黃國偉